邢台市房产管理局
民主评议行风公开承诺
一、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。加大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“缺斤短两”,虚假广告,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;加强房地产中介组织资质初审工作,加大中介人员业务培训,对中介活动不规范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 二、进一步强化房产交易、确权办证一条龙办公、一站式服务。认真落实房产交易大厅公开的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、办事时限、收费标准等承诺。对居民个人符合房产交易、私产转移过户、符合办证条件规定的,交易手续5个工作日内办结,房产证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对不易量化的工作,做到急事急办、随到随办、尽力缩短时间。凡当事人手续齐全符合规定,拖延不办的;不按规定收费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 三、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。积极为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,提供房源保障。全市计划开工31.3万平方米,竣工14.3万平方米,投资3.41亿元。凡房管局系统新开发的房屋,确保质量。在房屋销售中守合同,讲信用。对不遵守合同的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 四、进一步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,改善居民居住环境。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建设。加大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力度,提高物业管理的覆盖面,新建小区当年要达到市优以上标准。 五、进一步强化市区直管公房及公房售后管理、维修。建立完善市区直管公房及公房售后维修台帐。开通市区直管公房维修“110”(报修电话:2026401)。对于群众反映的属我局维修范围,符合维修条件的,从报修之日起,小修在24小时内修好,中修7天内完成,大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完工时间,一般不超过15天。 六、进一步抓好局长带班制度的落实,由当日带班局长统一组织协调各岗位的工作,依法处理房产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,及时解决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的问题。 邢台市房产管理局投诉电话:2023398(昼) 2026401(昼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