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当事人持有关证件资料到中心房管3号窗口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手续,在《邢台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批书》上签字,领取《受理通知单》,在承诺时间内到3号窗口领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 2.自2005年11月起,按市物价局文件,代市城乡房产测绘队收取每户20元配图资料费。 3.当事人先到产权处法制科提交有关资料,经其审核同意后,给报社出具“通知书”,报社予以登报声明;待登报声明满6个月后,当事人拿报纸到法制科,由其在《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申请登记表》上记录相关信息。